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資格測驗 簡介
*坊間一般稱為「證券分析師」,英文翻譯為Certified Securities Investment Analyst (CSIA)
資格測驗類別 |
測驗方式 |
測驗時間 |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
筆試 |
季別 |
測驗日期 |
報名期間 |
2015年第1季 |
3/8(日) |
報名時間己過 |
2015年第2季 |
6/7(日) |
報名時間己過 |
2015年第3季 |
9/6(日) |
6/26~7/27 |
2015年第4季 |
12/6(日) |
9/25~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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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測驗科目、試題題型及測驗時間:
節次 |
科目 |
題目 |
預備時間 |
測驗時間 |
作答方式 |
第一節 |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含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及自律規範) |
測驗題型為選擇題和申論題二類,選擇題佔70%,申論題或計算題佔30%(申論題或計算題題數為3題),每一節次測驗時間為90分鐘。 |
07:50 |
08:00-
09:30 |
採答案卷(卡)作答 |
第二節 |
投資學 |
09:50 |
10:00-
11:30 |
第三節 |
會計及財務分析 |
12:50 |
13:00-
14:30 |
第四節 |
總體經濟及金融市場 |
14:50 |
15:00-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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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標準:
測驗類別 |
合格標準 |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
自96年3月起,本項測驗採科別及格制,各應試科目之成績,以各滿60分為及格,部分科目及格者准予保留2年,其效力自測驗日起2年內有效,各科期限屆滿皆須重新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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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 得應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者,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 公立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者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
- 經投信投顧業務員測驗合格者,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取得投信投顧業務員證照前後之工作資歷皆可認列之)。
- 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者,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取得高級業務員資格者,前後之工作資歷皆可認列之)。
註:所稱「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係指:
- 於金融事業(「金融事業」係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及郵政 儲金匯業局)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商、證券金融事業、證券 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集中保管結算所、 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期 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會計研究發展 基金會、台灣金融研訓院、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保險業從事財務或投資有價證券等專門 性業務及其他依證券交易法設立之證券相關事業等從事證券相關之工作者。
- 於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票券公司及信用保證基金從事證券相關之工作者。
- 公開發行公司之財務或股務從業人員、新聞雜誌編採證券新聞人員及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之會計師及其助理人員與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所屬協審小組人員。
- 在大專院校講授與應考科目有關學科之教師。
- 於勞工保險局從事勞工保險基金投資運用相關業務、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 會從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投資運用相關業務、台灣郵政公司從事郵政資金全權委託 投資業務、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從事勞工退休基金投資運用相關業務或勞工退休基金監理 會從事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運用相關業務之人員。
- 於期貨商、期貨交易所從事與證券相關期貨業務之人員。
- 於「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或「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從事與證券相關業務工作之人員。
- 於「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或「台灣票據交換所」從事與證券相關業務工作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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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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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報名參加證券基金會辦理之各項筆試測驗者請進入「筆試網路報名系統」,相關應試公告暨說明事項詳載於當季筆試簡章,請詳閱後開始進行報名事宜。
- 填寫報名資料時,請選擇繳費方式(信用卡、ATM轉帳或郵局劃撥)。若採信用卡繳費,請輸入卡號等授權資料後,即可完成繳費程序。若選擇ATM轉帳或郵局劃撥,則請先自行列印報名表後,再行繳款。
- 列印報名表及信封封面時,請使用A4尺寸紙張單面列印(嚴禁雙面列印或噴墨列印,建議以雷射印表機列印)。若報名表資料有誤,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利用「資料刪除」欄位逕行刪除原報考資料後重新報名並重新列印報名表。報名表件一經寄出或報名截止日後,即不得再進行報名資料修改。
- 完成上述報名手續後,請將信封封面密實黏貼於B4標準信封,將報名表及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依序裝入,並於報名截止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證券基金會測驗中心(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號5樓,郵遞區號:100,郵戳為憑)。僅上網填寫資料,而未於報名截止日前寄出報名表,或所附證件不齊、未繳費者,並不算完成報名程序,恕無法受理。
- 應考人於繳妥報名費(含信用卡刷卡成功)或報名文件寄出後,恕不受理延期及變更應試考區、測驗類別,惟因故無法參加本期測驗者,證券基金會將辦理退費。欲辦理退費者,請先行至證券基金會網站【測驗退費申請】專區申請,並將報名表寄至證券基金會測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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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驗範圍 (本項測驗應試科目分為共同科目和專業科目。)
一、 共同科目:
- 為「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題數為100題,測驗題型
- 採四選一單一選擇題,測驗時間為60分鐘,可以單科方式參加測驗。
- 有關「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考試之報名相關事項請至證基會金融
- 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專區網站查詢並另行上網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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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專業科目:
-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含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及自律規範):
(1) 證券交易法及其施行細則。
(2) 公司法-總則、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專章。
(3)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4)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5)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6)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
(7)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8)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9)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10)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11)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12)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
(13)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14)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操作辦法」。
(15)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
(16)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
(17)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守則」。
(18)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從業人員行為準則。
(19)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20)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業務人員行為準則」。
- 投資學:
(1) 投資組合(理論、規劃、分析)。
(2) 資產配置。
(3) 技術分析。
(4) CAPM模型(影響股價變動因素、套利定價模式)。
(5) 股票評價。
(6) 衍生性金融商品(以國內現行開放之商品為主)。
(7) 期貨市場。
(8) 避險。
(9) 債券投資組合管理。
(10) 投資組合之風險管理。
(11) 市場分析與產業分析。
(12) 效率市場。
(13) 組合績效評估。
(14) 客戶所面對風險之態度分析。
(15) 稅負對投資決策之影響。
(16) 利率水準決定V.S.利率期限結構。
(17) 交易制度。
- 會計及財務分析:
會計評價方法:
(1) 應收帳款及存貨之評價。
(2) 固定資產評價與折舊方法。
(3) 無形資產之評價與揭露。
(4) 衍生性商品揭露。
(5) 租賃之表達方法與評價。
(6) 長期及短期負債。
(7) 可轉換公司債。
損益認列:
(8) 損益項目之認列與決定。
(9) EPS之意義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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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表分析:
(10) 資產負債表相關比率分析。
(11) 資產流動及非流動分析。
(12) 負債分析。
(13) 短期償債能力分析。
(14) 損益表相關比率分析。
(15) 毛利變動分析。
(16) 營業外收支分析。
(17) 現金流量表之分析。
財務管理:
(18) 資金流程分析。
(19) 財務管理分析。
(20) 財務槓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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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1) 關係人交易。
(22) 財務預測。
(23) 外匯風險分析。
- 總體經濟及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
(1) 利率理論。
(2) 貨幣市場。
(3) 債券市場。
(4) 利率期限結構。
經濟穩定與成長 財政與貨幣政策:
(5) 貨幣供給、銀行體系。
(6) 中央銀行制度V.S.貨幣供給。
(7) 貨幣需求理論V.S.貨幣流通速度。
(8) 央行所採取的貨幣政策,主要有那幾種?
(9) 財政政策公共投資支出與經濟景氣。
(10) 經濟成長與景氣循環。11.失業、通膨、菲力普曲線。
(11) 物價與失業。
(12) 總體政策之乘數分析。
(13) 景氣訊號燈所代表之意義。
國際金融:
(14) 國際收支及外匯市場。
(15) 臺灣、國際金融市場發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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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議題:
(16) 時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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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CFA或CIIA,則取得CSIA只需要認可,並通過法規及常識道德的考試,說明如下:
申請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認可者,以在國外取得證券分析師資格(如為CFA或CIIA證照),具二年以上實際經驗,並通過專業科目[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相關自律規範)]以及共同科目[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之測驗合格者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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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中華民國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資料來源: 證券基金會 http://www.sfi.org.tw/newsfi/chinese.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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