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及上課流程說明:
◆櫃檯報名
- 直接至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並當場領取課表、繳交課程學費並領取繳費收據。
- 報名學員須於指定班級開課日前將費用及2張照片繳清,換取正式上課證。
◆函授班報名流程及須知
- 報名流程:
填寫報名表→繳清費用→領取相關教材→逐週寄發講義。
- 函授班授課期限以一學期為限,學期結束函授班學員可以舊生資格參加金證照其他課程。
- 函授資料一律以掛號寄出,如逾一週未收到者,請速與金證照工作人員聯絡,以便確定是否漏寄或遺失。
◆上課證領用及使用須知
- 學員繳清學費及照片2張,於開課前攜帶繳費收據至金證照辦公室領取正式上課證。
- 維護學員權益,防止非本班學員潛入上課,學員進入教室前請主動出示上課證給班導師。
- 上課證請妥善保管,若遺失時,請攜帶照片一張至金證照辦公室補辦,並繳交工本費壹佰元。
- 上課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亦不得自行更改課程或延長期限,違者一經查獲,立即取消上課資格。
◆教材領取
- 課程開課當日,請向班導師領取當日上課教材。若非於上課時間內欲補領上課講義,請先電洽金證照工作人員辦理。
◆其他注意事項
- 請共同維護教室清潔,盡量在外用餐完畢之後再進教室;下課時請隨手帶走自己所製造之垃圾,並配合資源分類、回收。
- 請勿利用物品、書本佔位子。
- 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本班不負責保管責任。
- 在上課時不要使用電子通訊物品,以免干擾其他學員。
- 所有班別及課程因老師時間衝突或其他無法避免之因素,而須調動課程時,本公司有調動課程之權利。
- 若有異動之課程,將請班導師公佈在教室黑板及佈告欄上。
◆「課程保留辦法」:
學員若有個人因素無法繼續上課,需申請保留學籍資格者,得依本「課程保留辦法」下列各款辦理:
- 金證照學員如須申請「課程保留」,其申請次數以一次為限。
- 申請課程保留之學員須於報名註冊日起兩年內將所屬課程上完,逾期無效。
- 保留復班後,已上課科目的領講義不再重發,未上課科目講義則在恢復上課時領取。
- 學員請填寫下列「課程保留申請表」,並載明保留課程之起訖日期,填妥後正本交回金證照,並繳回上課證。
- 任何課程一經提出「課程保留」申請,不得要求辦理退費。
- 復課後可申請補發上課證,惟有效期限須扣除未申請保留前已上課的時間。
- 本辦法自民國9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 下載課程保留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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